第2种观点: 根据《黄河流域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黄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水工程,应当将受限水位、下泄流量、泄洪方式、堤防巡查等重要运行管理指标,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黄河流域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安全管理原则:规定了依法、科学、综合、预防、管理为原则;2、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了项目安全评价、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责任制等;3、工程日常运行管理:规定了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维护养护等措施;4、工程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了对工程改建、扩建和重要设备的安全管理;5、工程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规定了安全防护设施、监测预警系统、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技术防范措施;6、安全应急管理:规定了工程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措施;7、监督管理:规定了黄河流域水利管理机构和水利督察部门对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措施。综上所述,黄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水工程,应当将受限水位、下泄流量、泄洪方式、堤防巡查等重要运行管理指标,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同时,对黄河流域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并制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第四条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以下简称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指导、统筹协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审议黄河流域重大、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等,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相关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黄河流域省、自治区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省级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第3种观点: 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省级应当加强黄河干支流防洪工程体系。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防洪能力,减少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黄河是中国第二长河,每年水量巨大,多次引起严重洪涝灾害,给沿岸地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了减轻洪涝灾害的危害,保护沿岸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和黄河流域省级应当加强黄河干支流防洪工程体系。具体措施如下:一、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黄河防洪和治理工程建设,修建堤防、拦河闸、泄洪闸等设施,提支流水位调节能力,减少洪峰过饱和流量。二、提高防洪能力。加强河道整治,疏通河道,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能力。加强预警监测,建立健全防汛、降雨等信息发布和服务体系。三、减少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洪措施和预案,加强应急响应和物资运输保障,减少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如何对黄河防洪进行管理和监督的?组织编制并实施黄河流域防洪规划,制定防洪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各级和相关单位加强黄河防洪工作。黄河流域防洪总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黄河流域的防洪工作,并按照统一部署,组织调度黄河干支流上游水库的运行和调整洪水分配方案。加强黄河干支流防洪工程体系是重要的国家战略,也是各级和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防洪能力、减少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等措施,可以有效减轻黄河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促进沿岸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流域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和有关省级应当制定并实施黄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防洪规划,加强黄河干支流治理和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黄河流域防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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